公积金知识:靖江公积金贷款审批工作流程
发布时间:2019-10-07 15:50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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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贷款初审
设立贷款材料接收登记簿,注明接收日期、接收人姓名及接收材料情况。
大厅工作人员每天将接收的材料放于后面柜子保管,可分为材料齐全待审批的和部分欠缺两类。
二、复审
受理人员对材料初审后,交复核人员复核,并签署意见。
三、审结材料移交
中心分管主任审批、加盖公章后,大厅工作人员须当面点清材料,及时打电话通知借款人办理。
材料总共有二份,一份交借款人赴银行办理后续手续;另一份交付会计科暂时保管,须建立移交清单,留待开具支票后,会计科收下借款合同等材料一并转交营业部,同时在原先的移交清单上加以说明。
注:移交一般为每周一次,但考虑到贷款时间不确定性,为不影响工作效率,可在移交清单上增添项目,由移交人追加签字,移交时间须注明具体日期。
四、归档
营业部将最终的贷款材料移交档案室入档管理,须建立移交清单。
需要说明的是,由于借款人开支票时间不确定。归档的移交每周一次。